【寻牧之旅】如何脱离“一直犯罪”的漩涡?

复活期第21天(操练指引

默想经文:约一3:1-7

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,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;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。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,是因未曾认识他。

亲爱的弟兄啊,我们现在是 神的儿女,将来如何,还未显明;但我们知道,主若显现,我们必要像他,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。

凡向他有这指望的,就洁净自己,像他洁净一样。

凡犯罪的,就是违背律法;违背律法就是罪。

你们知道主曾显现,是要除掉人的罪;在他并没有罪。

凡住在他里面的,就不犯罪;凡犯罪的,是未曾看见他,也未曾认识他。

小子们哪,不要被人诱惑,行义的才是义人,正如主是义的一样。

(约翰一书3章1-7节)

今天集中默想的是:住在祂里面的人不会一直犯罪

属灵人的倾向是忽视真实的世界,贬低真实的肉体;最后变成超属灵,会认为灵就够了,不需要肉体了。将来身体是不是复活,也不那么重要了;因为我们已经与基督一同复活,复活的耶稣也已经藉着圣灵来到我们中间了。

这种观念,听起来也是合乎圣经的教导,但并不全面。全备的真理是不能有偏差的。偏差的真理带来的一个后果是道德的败坏。有些人太属灵了,认为肉体不会影响他,他再也不会犯罪了,他也不需要认罪悔改了。这些人摒弃律法,强调恩典福音。太过分地强调恩典,结果就会变成:纵容自己犯罪,对罪视而不见,硬着心不再悔改。人一旦陷入这种属灵的迷惑,就很危险。

和合本的翻译,可能会造成一些误解:凡住在他里面的,就不犯罪;凡犯罪的,是未曾看见他,也未曾认识他。这让人觉得“住在他里面的”的属灵人,的确不会犯罪。

但原文的“犯罪”是现在进行时,表明一种持续进行的动作,表明一种生命的状态。当代译本很清晰:住在祂里面的人不会一直犯罪;一直犯罪的人既没见过祂也不认识祂。

那么,我如何脱离“一直犯罪”的漩涡呢?这段经文指出了两个宝贵的方面:1. 默想父所赐给我何等的慈爱,使我得称为神的儿女;2. 心存得见耶稣真体的指望。

应用:在我现在的生命中有没有不讨神喜悦的事?或是别人指出的,或是我不愿意去改的?主啊,求你帮助我成为真正行义的义人!

经典祷文

父啊,你在基督里所造的新我真是一个奇迹;这是我今天紧紧抓住的盼望,也是我心满意足的安慰。我是神所宝贝的爱子;在身体和灵魂里,在生与死之间,我不属于我自己,乃是属于我主耶稣基督。我是重价被赎回的,且蒙保护恩眷,又被看顾引导。你倾倒的爱是何等浩大!阿们。

新约/约翰一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