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记 20:16;箴言 14:21-27 “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。藐视邻舍的,这人有罪;怜悯贫穷的,这人有福。谋恶的,岂非走入迷途吗?谋善的,必得慈爱和诚实。诸般勤劳都有益处,嘴上多言乃致穷乏。智慧人的财为自己的冠冕,愚妄人的愚昧终是愚昧。作真见证的救人性命,吐出谎言的施行诡诈。敬畏耶和华的大有倚靠,他的儿女也有避难所。敬畏耶和华就是生命的泉源,可以使人离开死亡的网罗。 8月24日 真理与公义 “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。” - 出埃及记 20:16 律政剧之所以往往能呈现出引人入胜、扣人心弦的故事,是因为法庭上聚焦了人类社会共同生活的两个最核心的支柱——真理与公义。而这两个核心概念,恰恰构成了《圣经》第九诫“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”的基础原则。 在解决争端时,古代以色列既没有警察部队,也没有犯罪实验室来提供物证,他们必须完全依靠证人的证词来断定是非。在涉及谋杀等生死攸关的重案中,情况尤其如此:唯有凭借至少两名证人的证言,罪案的真相方能水落石出。